雍谢布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以女儿名同母名世代相连的命名制度。产生于母系氏族繁荣期。其时,氏族和家族均以女子为核心,实行望门居和从妻居的对偶婚,丈夫不算妻方氏族成员,子女血统和世系只能依母亲计算,通行母女连名和母子连名。即女儿和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爱国者。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原任温巴什(什户长)。清咸丰五年(1855)六月,浩罕玉散和卓依善纠集小股歹徒,企图窜犯喀什噶尔,策动叛乱。途经阿斯图阿尔图什庄时,他设计将其稳住,深夜将
? —公元1年?西汉大臣。匈奴休屠胡(屠各胡)人。都成侯建章卫尉※金安上孙,长信少府※金涉从弟。初举明经,为太子门大夫。哀帝(前7—前1年在位)即位后,为太中大夫给事中。奉命主持帝祖母傅太后葬送之事,
清代封爵统称。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和辅国公6等。原为对满洲贵族的专用封号。后亦用以封赠某些民族上层人物,有宗室、蒙古、回部(维吾尔)、唐古特(藏族)王公之分。宗室王公又称八旗王公,皆冠宝石
见“麦力哥台吉”(958页)。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年(1884)置。治所在今新疆哈密县城。分35区。辖有14大庄、14驿站。归镇迪道管辖。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有汉、维吾尔、回等诸族,农、牧兼有。盛产哈密瓜。
内蒙古地名。一作吉尔曼台,均为蒙古语音译,意为“有鱼”。据蒙文《俺答汗传》载,第三世达赖喇嘛于万历十六年(1588)应察哈尔部及明朝之请,离土默特部前去传教,途经喀喇沁部时,在此圆寂。喀喇沁部的主要居
辽末投金将领。契丹族。辽天祚帝天庆六年(1116)五月,降金。娶秘书监萧裕妹,官左卫将军、近侍局副使。海陵王完颜亮即位后,欲除金太宗诸子,命其从裕阴害完颜宗本和完颜宗美。事后,为绝众疑,被出为宁昌军节
即“米喇兀”(9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