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甲
古代战士所穿的一种轻型铠甲。以金属或絮棉制作。用金属环相扣连缀而呈网状之※锁子甲即属此。清太祖努尔哈赤曾披此种甲征战。天命纪元前一年(1615),努尔哈赤制定八旗兵临阵军纪:“当兵刃相接之际,披重铠执利刃者令为前锋,披短甲一即两截甲也一善射者自后冲击。”(《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2)这种短甲,其他书籍亦作“轻甲”。《黑龙江外记》卷8载:“齐齐哈尔,铁甲八百副,棉甲八百领”。棉甲即征衣絮以棉,亦属此,甚轻便,运动自如,为八旗兵所喜穿。
古代战士所穿的一种轻型铠甲。以金属或絮棉制作。用金属环相扣连缀而呈网状之※锁子甲即属此。清太祖努尔哈赤曾披此种甲征战。天命纪元前一年(1615),努尔哈赤制定八旗兵临阵军纪:“当兵刃相接之际,披重铠执利刃者令为前锋,披短甲一即两截甲也一善射者自后冲击。”(《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2)这种短甲,其他书籍亦作“轻甲”。《黑龙江外记》卷8载:“齐齐哈尔,铁甲八百副,棉甲八百领”。棉甲即征衣絮以棉,亦属此,甚轻便,运动自如,为八旗兵所喜穿。
见“柔然”(1779页)。
珞巴族崩尼、崩如、苏龙、纳等部落对氏族的称谓。一作纽卜弄。珞巴语音译,“纽”意为“宽广”、“地域大”,“卜”意为“大群”、“人群”。同一“纽卜”的人,均有一个共同的男性祖先。其祖先名字为“纽卜”的名称
春秋时众狄之一部。亦作骊土之翟。分布于今山西晋城县南。丽土指骊戎故地。骊戎原居于骊山(今陕西临潼东南),后迁至今山西晋城县南。晋献公五年(前672),晋灭骊戎,众狄入居骊戎故地,故称。周襄王十六年(晋
见“旦利皆部”(551页)。
书名。亦称“女真馆华夷译语”。明代编。具体编者失载。为女真馆“杂字”和“来文”汇编,是解读女真文字的辞书性质的工具书,也是研究明代东北民族关系的史料书。共有两种,一为永乐年间四夷馆编的有女真文字且“杂
“九一八”事变后,以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为首的内蒙古王公,在日寇的诱惑下,图谋策动内蒙古自治,于1933年10月9日在百灵庙(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召开第二次自治会议,通电要求自治。同月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西汉时在氐族聚居区置。为※十三氐道之一。属广汉郡(治今四川金堂县东),东汉时属广汉属国。治所在今白水江上游,四川南坪县境,也即甘肃文县之西。三国蜀时废(一说西晋时并入阴平县)。
见“坎城”(959页)。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