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头
见“乡约”(186页)。
见“乡约”(186页)。
清初城名。位于今辽宁省抚顺县李家乡境内界藩山上。原称界藩寨,隶属哲陈部。寨主讷申、巴穆尼不附建州苏克苏护河部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十五年(1587),为努尔哈赤夺占。后金天命三年(1618),太祖努尔哈赤
见“骆越”(1782页)。
见“崇祥总管府”(2061页)。
旧时云南德宏傣族土司在梁河阿昌等民族地区所设的一级行政单位。与※“㽘”相似。下辖5至8“挡”,每“挡”由一个较大的村寨或若干小村寨组成。由土司直接任命一名撮头,负责所辖各“挡”公共事务和
藏语音译,意为“金元”。西藏地方铸造的金币。1918年由罗堆金币厂仿照印度托拉铸造。重量与印度托拉相同,正面铸一狮子及铸造年代。背面铸面值20两藏银,实际成本只有13两。含金百分之九十。后由于世界金价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割拴牛绳子的刀”。珞巴族婚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按照崩尼部落的习惯法规定,姑娘出嫁,都要收取一定的婚价,婚价分上、中、下3等。凡属上等婚价,女方收取男
见“纥便部”(945页)。
见“兀惹”(107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初以咽面(样磨)部置州,隶燕然都护府管辖。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在巴尔喀什湖和阿拉湖之间。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见“函普”(15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