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越
见“骆越”(1782页)。
见“骆越”(1782页)。
?—1854太平天国将领。广西贵县那良村人。壮族(一说祖籍广东客家人)。咸丰元年(1851),随弟※石达开参加金田起义,虽作战悍勇,但少谋略,自起兵至天京(今南京)定都,身经数十战,职不过将军,仍听命
清代蒙古贵族的总称。清朝统一蒙古以后,废除蒙古以前的济农、洪台吉、丞相、太师、宰桑等封建贵族称号;为了笼络蒙古贵族,以满族宗室的封号赠给蒙古贵族。根据蒙古封建贵族不同的身分等级和地位以及对清王朝的效忠
见“彰愍宫”(2463页)。
?—177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鄂谟托氏。乾隆十三年(1748),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三十年(1765),累官山西巡抚,与直隶总督方观承会勘察哈尔右翼牧场余地,属山西丰镇厅可耕者2万3千余顷。
古代东夷和百越诸族的一种习俗。亦作拔齿、打牙。迄今发现最早在山东大汶口新石器时代遗址和江苏大墩子新石器时代遗址。有人推断此俗产生于母系氏族公社时期,是儿童进入成年的一种标志。据文献和有关社会历史调查报
清代四川邛部土官。彝族。其先人历宋、元、明三代均为邛部(今四川凉山州越西县)土官。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一作四十三年),邛部长官司长官岭安盘投诚,改授邛部宣抚司宣抚使,颁给印信、号纸。五十二年(1
?—1636清初将领。察哈尔部人。蒙古族。鄂尔沁氏。初为察哈尔林丹汗护卫。天聪六年(1632),后金皇太极率兵伐察哈尔,见林丹汗兵败,持元初帝师八思巴所铸嘛哈噶拉金佛,率百余人投后金,隶蒙古正黄旗,授
1340—1373藏传佛教帕竹派僧人。藏文作释迦坚赞,《明史》称章阳沙加监赞。藏族。帕竹政权首脑绛曲坚赞之侄。曾任帕竹泽塘寺第二任住持。元未受封“灌顶国师”,故又称“章阳国师”。元顺帝妥懽贴睦尔曾赐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一月设置之喜申卫均称作希禅卫。
古地名。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长沙郡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东汉复为郡。辖县十三,属荆州。民多为※槃瓠蛮后裔。其境内今有土家、苗、瑶等族散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