峤南琐记
书名。广西地方志及民族志。2卷。明魏浚(字禹卿,号苍水,福建松溪人,汉族)撰。据采访与史书、方志写成。万历四十年(1612)成书。内容主要记述山川、名胜、风土、人情及少数民族情况。其中卷上写山川、特产;卷下写少数民族,如土司兵法、风俗习惯等。为研究明代广西地方史及壮、瑶等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的珍贵文献。有《砚云》、《申报馆丛书》、《古今说部丛书》及《丛书集成初编》等版本。
书名。广西地方志及民族志。2卷。明魏浚(字禹卿,号苍水,福建松溪人,汉族)撰。据采访与史书、方志写成。万历四十年(1612)成书。内容主要记述山川、名胜、风土、人情及少数民族情况。其中卷上写山川、特产;卷下写少数民族,如土司兵法、风俗习惯等。为研究明代广西地方史及壮、瑶等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的珍贵文献。有《砚云》、《申报馆丛书》、《古今说部丛书》及《丛书集成初编》等版本。
苗族民间头人※寨老、※活路头、※牯脏头和※鬼师的总称。“四老”实行社会分工,分别负责带领生产劳动,调解纠纷,主持宗教仪式及祭祀活动,口授历史传说、诗歌、教育族人等。为自然形成的各种头领。不脱产,均为男
土族语音译,意为“炒面盒”、“供献品”。土族民间交际风俗。流行于今青海互助地区。约源自元、明时期。土族招待贵宾时,桌上摆一长宽各约20厘米的彩绘木盒(亦有用圆形木盒的),内装炒面,上装饰酥油花,顶端置
满语音译。清代东北地区八旗内未经挑甲考试的幼丁。“幼丁”习惯语,不限于年幼,成壮者亦称之。它与挑甲落选的※余丁有异,亦与支领钱粮的※养育兵不同。非谓西丹不图进身军伍,实因其人数众多而八旗兵额有限,年复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唐代乌蛮部落勿邓、两林、丰琶的合称。详见“勿邓部落”(356页)、“两林部落”(1049页)、“丰琶部落”(199页)。
?—约176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一等台吉※喇布坦子。初以协理台吉从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及哈萨克,以功授一等台吉,赐孔雀翎。乾隆二十三年(1758),与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工匠艺人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有此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三品,属中等司。
见“车牙若鞮单于”(281页)。
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清制规定,三年编审人丁一次,“每户书氏族、官爵,无职者曰闲散某。备载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乾隆《清会典》卷95)。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而委附于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实勒们河卫,并将永乐三年(1405)正月所设失里绵卫和永乐七年(1409)九月所设失里木卫均作实勒们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