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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

清代对八旗官兵家内奴仆的特定称谓。清入关(顺治元年、1644)以前,原称※“包衣阿哈”,简称“阿哈”;入关后,沿袭古制,改称“家人”,以与另一种“包衣”人相区别。《清会典事例》载:康熙六年(1667),圣祖玄烨谕:“夫有一人,必需家人二三名以供使令,豢养许多家口,如何能作清官?”又载:步军,可以“印契、白契所买家人内选补。如孤寡、贫穷并无家人者,准借亲戚家下人充补”。家人,旗籍上注称“户下人”,不准参与考试,与※“包衣”人有别。受家主役使,从事各种家务及少量生产劳动,备受凌辱,衣食不足,每至逃亡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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