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出大
见“黑石炭”(2227页)。
见“黑石炭”(2227页)。
清代四川绰斯甲土司。藏族。※工噶诺尔布子,金川土司之甥。乾隆三十八年(1773),父卒,袭职。率土兵随清军征金川。三十九年,复率土兵经金川,奋勇出力,节次夺碉,受赏银百两。四十年以从征金川功,颁宣慰司
673—728唐代南诏第三世王。乌蛮,姓蒙氏。又作慎乐皮、诚乐魁。兴宗王逻盛之子。睿宗太极元年(712),父卒,嗣位。开元元年(713),唐授其为特进,封台登郡王。设官征商税。二年,遣清平官张建成入朝
清末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又作在则奇。新疆和田人。和田阿奇木伯克之子。曾任拜城阿奇木伯克。同治三年(1864)六月库车起义爆发后,秘密逃回和田,利用当地维吾尔族人民对清朝统治的不满,发动“圣战”,推举宗
书名。清代人物传记集。清李元度(1821—1887,湖南平江人)撰。60卷。同治五年(1866)成书。分名臣、名儒、经学、文苑、遗逸、循良、孝义7门。载清代开国至咸丰朝知名历史人物。(包括许多满族重要
宋时国际贸易中心之一。在钦州(今属广西)江东驿。外通交趾(今越南)、占婆(今越南南方)、真腊(今属柬埔寨),内达邕(南宁)、广(广州)、湖湘,为宋朝海路交通口岸之一。国外民间舟楫随便往返,多以鱼蚌易米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宋、元、明、清时期壮、布依等族地区土司基层政权机构。宋征服广西西北部今红水河沿岸后,委派岑氏土官统治其地,称泗城州,后曾升为军民府。岑氏按“人十为家,家十为亭”,在州之下设甲、亭基层机构。相传泗城州军
明代马市贸易图卷。作者不详。绘制于万历(1573—1620)年间。隆庆五年(1571),东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与明朝达成封王、通贡、互市协议,先后在大同、宣府(今河北宣化)、宁夏、甘肃等地开设
即“彭士愁”(2176页)。
?—1852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春梓子。嘉庆(1796—1820)中,其父以疾离任,遂署理土司事务。嘉庆十八年(1813)父卒后,正式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