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鬼穴之一。《备急千金要方》:“百邪所病者,针有十三穴……第十二针尺泽横纹外头接白肉际,名鬼臣……此即曲池。”《针灸大成》易鬼臣为鬼腿,今多从此说。
即手第四指。又名小指次指。
见《湖南药物志》。为杜仲之别名,详该条。
见《山东中药》。为青葙之别名,详该条。
《证治准绳·疡医》卷三方。***、青皮、黑牵牛子(半生、半炒)、陈皮各一两,连翘五钱。为细末,用皂角二枚去皮弦子,泡搥以布包取汁一碗许,又用新薄荷二斤研取汁,同熬成膏,以前药末为丸,梧桐子大,每服三十丸
即儿科。又名哑科。见《医学正传》。《太平圣惠方》:“襁褓至一岁,曰牙儿。二岁曰婴儿,三岁曰奶童,四岁曰奶腥,五岁曰孩儿,六岁曰小儿,以至十五岁,皆以小方脉治。”
见痧法备旨条。
病名。《仙传外科集验方》。“附骨疽,又名白虎飞尸。”详附骨疽条。
书名。统指《开宝新详定本草》及《开宝重定本草》。详开宝新详定本草条。
痰证之一。因痰饮留于四肢、膈上或胁下所致。见《赤水玄珠》卷六。《不居集》卷十七:“饮痰,停于膈上,一臂不遂,时复转移一臂,蓄于胁下,胁痛干呕,往来寒热。”《张氏医通》卷四:“饮痰成呕吐,胁痛,四肢不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