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海南岛常用中草药手册》。为白花丹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指毒物进入人体,因毒性作用而发生的病证。药物毒如巴豆、狼毒、闹羊花、砒等;食物中毒如酒、郁肉、河豚等;其他毒如煤炭毒等。参饮食中毒、药物中毒条。
病名《喉科杓指》卷二:“此症因风寒而起,肿大如李,头不能下视,气塞不通,寸关之脉浮紧,肺胃之症也。”治宜温散寒邪。参见风寒乳蛾条。
即喷嚏。偶因吸入带刺激性气体而发生的一过性喷嚏,属正常生理现象,为阳气和利,抗御外邪的防御性反应。《灵枢·口问》:“阳气和利,满于心,出于鼻,故为嚏。”经常性的喷嚏不已,且伴见清涕频流者,则属病态,为
病证名。见《医说》卷四。正常的使用目力不会致病。若使用不当,如姿式不正,或在光线不适当的情况下长期读书视物,可因目视过劳,精气耗损而致眼疾。
痧证之一。指暑天感受秽浊所致的痧症。《杂病源流犀烛·痧胀源流》:“暑痧,头眩恶心,自汗如雨,脉洪拍拍,上吐下泻,腹痛或紧或慢。”治宜清暑化浊,用薄荷汤。参见痧条。
舌前半部黄苔、后半部分舌质红色。若舌尖黄苔较少,为热邪初传胃腑;亦有表证未尽者。若舌苔黄较多,红根较少,多为湿热之候,常见于瘟疫初起(见《伤寒舌鉴》)。前者以清胃热为大法,后者宜清热化湿。
参见十天干条。
即扶桑丸,见该条。
【介绍】:见刘纯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