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见《证治要诀·脚气》。即足心痛。参见该条。
【生卒】:?~1632【介绍】:明官吏兼通医学。字肖乾。山东诸城人,万历进士,历任右参议等职。通医。撰有《普门医品》48卷(1628),采自《本草纲目》各门之方出于本草者十之七八,不足者以名医方补之。
推拿手法名。又称爪法。用指甲按压穴位。用力较重而刺激面积较小,为开窍解痉的强刺激手法。常用于晕厥、惊风等证。《幼科推拿秘书》:“掐者,用大指甲,将病处掐之。”《厘正按摩要术·立法》:“掐之则生痛,而气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职务,官阶从七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指阳气偏盛的人。《灵枢·行针》:“重阳之人,熇熇高高,言语善疾,举足善高。心肺之藏气有余,阳气滑盛而扬,故神动而气先行。”
又称食肉则遗。复,即复发。指某些急性热病恢复期,消化机能低下,如恣食腥荤肥腻,往往使病邪留滞,病情反复,尤以小儿为甚。《素问·热论》:“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针灸经脉专书。4卷。清·吴之英撰。刊于1920年。首载各经脉(正经、奇经)的图像、俞穴,《内经》原文及考证。在俞穴考证方面,作者根据《内经》、《难经》、《甲乙经》等书,对历来经络文献中的俞穴名称和排列
病名。见《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一。指淋症之突发者。《圣济总录·诸淋门》:“下焦有热,传入膀胱,其候卒然少腹急痛,小便淋数涩痛,故谓之卒淋。”治宜清热通淋。方用木通散、茅根汤等。参见淋、热淋条。本证可见
书名。《证治准绳》中的一种,又名《女科准绳》。5卷。明·王肯堂撰。本书主要以《校注妇人良方》为基础,广泛收集各家学说,对明以前妇科学成就作了较系统的整理。分为:治法总论、调经门、杂证门、胎前门及产后门
病名。出《疡科选粹》卷六。由于血热凝滞所致。皮损形如细砂,焮赤疼痛,抓后有少量滋水。治宜内服当归饮子。类似痒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