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胆火偏盛所出现的证候。《张氏医通·火》:“目黄,口苦,坐卧不宁,此胆火所动也。”《类证治裁·火症》:“胆火,眩晕口苦,羚羊角、丹皮、山栀、桑叶、连翘、龙胆草。”参见胆病条。
即安胃片,见该条。
见清·王之翰《妇科胎产百病》。即经来白色。详该条。
指吸气短而促的症状。多由于中焦邪实,气不得降所致。用泻下法使气机通利,呼吸可复平顺。《金匮·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吸而微数,其病在中焦,实也,当下之则愈。”
上、下唇交会处。因在口的两侧,故称。
见《白喉忌表抉微》。即一不可刮破,刮破则毒气涣散;二不可近火,恐外火引动内火,病必加重;三不可多卧,人卧则气上逆,毒气难骤降。此三不可,是指治疗过程中的注意或禁忌。虽不尽然,但有参考价值。
治法之一。辛味与甘味药同用以扶助阳气的治法。《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气味辛甘发散为阳。”辛味、甘味药合用有益阳作用。如伤寒过汗引起心阳不足,病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用桂枝甘草汤(《伤寒论·
见《药物学大成》。为番泻叶之简称,详该条。
五脏之使。指五脏内在变化反映于外表的五种气色。察色是诊法的基本内容之一。因外表上各种不同色泽的呈现,是内在的五脏所支配的,故名。《灵枢·五阅五使》:“愿闻其五使当安出?……脉出于气口,色见于明堂,五色
【介绍】:南宋医家。字无择,青田(今浙江青田)人。精于方脉,治病有显效。他将复杂的疾病按病源分为外因六淫,内因七情及不内外因三大类,每类有论有方,汇集医方千余,于淳熙元年(1174年)著成《三因极一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