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指毒物进入人体,因毒性作用而发生的病证。药物毒如巴豆、狼毒、闹羊花、砒等;食物中毒如酒、郁肉、河豚等;其他毒如煤炭毒等。参饮食中毒、药物中毒条。
见《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七。即仓公当归汤,见该条。
病名。《疮疡经验全书》卷三:“骨槽疽生于膝盖上,并脚踝上腕,其痛时如刀割,其痒似虫钻。……治法同附骨疽。”
即背俞穴。详该条。
出《肘后备急方》。即恶露不绝。详该条。
见《广西药用植物名录》。为羊耳菊之别名。各详该条。
阴分之邪,出于阳分。指深伏内脏的病邪,损伤脏真,而反映于外在的脉象及精神的变化。《素问·宣明五气篇》:“五邪所见:春得秋脉,夏得冬脉,长夏得春脉,秋得夏脉,冬得长夏脉,名曰阴出之阳,病善怒不治。”张志
见《杂病源流犀烛》卷二十三。系指听力良好,示肾气充足。参见耳目聪明条。
病证名。出《证治准绳·幼科》。指小儿久患疳疾,颈椎骨软弱,以致头不能抬起的症状,为精气大亏之候。
指耳。《灵枢·五阅五使》:“耳者肾之官也。”马莳注:“肾在内而耳为之窍,所以听五声也,故为肾之官。”参见肾主耳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