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违反、逆乱。出《灵枢·论勇》。指饮醉酒后言行胡乱,失于常态。
证名。见《金匮要略·痰饮咳嗽病脉证治》。疼,义同痛。详腰痛条。
见黄氏医书八种条。
参见肝气犯脾、肝胃不和各条。
见《贵州草药》。为瓶尔小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植物学大辞典》。为自扣草之别名,详该条。
亦称血分寒。指寒之在血分者。症见肢体麻木疲软,皮肤不泽,手足清冷,心腹怕寒,腹有块痛,得热则止,女子月事后期而痛,脉细而缓,法当温之。(《证治汇补》)详见血寒证各条。
见丹溪先生医书纂要条。
见《植物名实图考》。为金铁锁之别名,详该条。
法医著作。1卷。清郎锦骐(静谷)辑于1829年。此编有助断狱者作为参考。郎氏广收前人有关论述,并结合个人检验心得,仿照人体骨骼,镂为木偶两具,并逐一标识名称,作为检骨者之参考。今存清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