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骨器械。出《医宗金鉴》卷八十七。用宽三寸、厚二寸,长自腰起上过肩一寸许的木板,板的外面平整,向脊背的面刻成凹形,务与脊骨皮肉吻合,并按其长度划分五分:第一分自左、右两侧面斜钻各二孔;第三、四、五分,
证名。指胆火偏盛所出现的证候。《张氏医通·火》:“目黄,口苦,坐卧不宁,此胆火所动也。”《类证治裁·火症》:“胆火,眩晕口苦,羚羊角、丹皮、山栀、桑叶、连翘、龙胆草。”参见胆病条。
针灸体位。详见坐位条。
骨名。又名预颅,即颅。指头部骨骼,由脑颅骨与面颅骨构成。
见遂生编条。
见《不居集》上集卷二十五。即安肾丸第一方,见安肾丸条。
经外奇穴别名。《中国针灸学》:“椎顶又名太祖。”江苏省中医学校《针灸学》作崇骨别名。
见《救伤秘旨》。即花蕊石散第二方,见花蕊石散条。
【介绍】:清代医家。字于圣,安徽歙县人。撰有《慈航集三元普济方》一书,对疟、痢等证记述较详。但拘于运气之论,而刻板地制定六十花甲之方。
辨证论治术语。出《素问·标本病传论》。指标病与本病并见时,在急则治其标的治疗原则下,先治其续发病(标),后治其先发病(本)。王冰注:“标而本之,谓先发轻微缓者,后发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标,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