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窦常
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 陈嘏
字锡之,惠安(今福建惠安)人。唐天成三年(八一二八)进士。以词赋擅名,尤工篆隶。宣宗尝善其所制霓裳羽衣曲,以为琬琰之器。官终刑部郎中。
- 朱千乘
唐人。曾居越州镜中别业。宪宗元和元年春,在越州作诗送日僧空海归国。有诗集一卷,空海曾携归日本,奏上之。今不存。
- 张贾
(?—830)唐贝州清河人。排行十二。德宗贞元二年,登进士第,以侍御史为华州上佐。贞元末,东都留守韦夏卿辟为僚佐。宪宗元和元年,官礼部员外郎。历户部郎中,迁尚书左丞。穆宗长庆元年,为兵部侍郎。文宗大和元年,官左散骑常侍。寻以兵部尚书致仕。能诗,与刘禹锡友善。
- 张瑛
一作张英。《全唐诗》收诗2首,其中《铜雀台》诗实为张琰作,《望月》实为刘云作,作张瑛诗皆误。参见张琰、刘云。
- 黄中
黄中(1096-1180)宋邵武(今福建邵武)人,绍兴五年榜眼,除起居郎,累官兵部尚书,端明殿大学士,封江夏郡开国公。南宋著名主战派大臣。反对秦桧投降行径,上书陈十要道:用人而不自用,公议进退人员,察邪正,广言路,核事实,节使度,择监司,惩贪吏,陈方略,考兵籍。岳飞遇害,中公当众质问秦桧:“岳飞何罪?”后因桧追捕,徙外二十多年。秦桧死后被召用,任礼部尚书,兼国子司业。卒赠太师,谥简肃,朱熹为公作墓志铭。
- 邾经
经字仲谊,维扬海陵(今泰州)人,元末进士。有《玩斋集》。
- 陈秀民
元温州人,一作嘉兴人,字庶子。博学善书。为武冈城步巡检,知常熟州。历江浙行中书省参知政事、翰林学士。有《寄情稿)。
- 袁金蟾
袁金蟾,号西川。东莞人。少时从陈献章游。嘉靖间隐居乡中,年八十馀卒。事见明万历《广东通志》卷六六。
- 赵元镇
( 1085—1147)解州闻喜人,字元镇,号得全居士。徽宗崇宁五年登进士第,对策斥章惇误国。高宗即位,历任右司谏、殿中侍御史,陈战、守、避三策,除御史中丞。绍兴四年,擢参知政事,力荐岳飞出师复襄阳,旋以知枢密院事督川、陕军事。未几,拜右相。五年,升左相,与右相张浚论事不合,出知绍兴府。七年,复左相,反对与金议和,为秦桧所倾,累贬潮州安置,移吉阳军,绝食而死。谥忠简。有《忠正德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