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少仪
生卒年不详。排行十二,与武元衡同宗,疑为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代宗大历二年(767)登进士第,累官至卫尉少卿、国子司业。德宗贞元十八年(802)上巳日,宴儒官三十六人于祭酒之堂,命韩愈撰《上巳日燕太学听弹琴诗序》。贞元末宦官捕太学生何竦、曹寿,少仪上《请明示何竦曹寿罪状奏》以示抗议,使何、曹获释。宪宗元和八年(813)任大理卿,其后事迹不详。事迹散见《旧唐书》之《德宗纪》、《于頔传》,《新唐书·宦者传》,《宝刻丛编》卷七。《全唐诗》存诗2首。
- 钟辐
钟辐,五代后周时金陵(今南京)人。有才学,气豪体傲。樊若水女,才质双盛,爱辐之才,结为夫妻。后周时至洛阳应诏试,中甲科第二,得意不还。一夕,梦其妻诗,怨颇深,辐怀愧答一诗曰:“还吴东下过蒲城,楼上清风酒半醒。想得到家春欲暮,海棠千树欲凋零。”后归家,则妻已亡数月,遂不仕,隐居钟山著书守道,寿八十余。
- 刘一止
刘一止(1078~1160)字行简,号太简居士,湖州归安(今浙江湖州)人。宣和三年进士,累官中书舍人、给事中,以敷文阁直学士致仕。为文敏捷,博学多才,其诗为吕本中、陈与义所叹赏。有《苕溪集》。
- 王汝舟
王汝舟(1034——1112),北宋文人,字公济,晚年号云溪翁,婺源武口(今江西婺源)人。皇祐五年进士。熙宁中,知舒城县。元祐间,知南剑州(《嘉靖延平府志》卷九)。历知建、虔二州。擢京东路转运判官,徙河东、河北、江西,后官终夔州路提点刑狱。致仕归,政和二年卒,年七十九。汝舟号循吏,所至皆有治绩,又喜读书,手校书万馀卷。著有《云溪文集》一百卷,今已佚(《弘治徽州府志》卷六)。《全宋诗》卷七四七录其诗八首。《全宋文》卷一八三○收其文三篇。事迹见《新安志》卷七、《宋史翼》卷二○。
- 刘秉恕
邢州人,字长卿。刘秉忠弟。从刘肃学《易》,明理学。与兄同事世祖。中统初,擢礼部侍郎。世祖至元间历彰德等路总管,治狱详明。召除礼部尚书,出为湖州、平阳两路总管。年六十卒。
- 郭麟孙
元平江路人,字祥卿。博学工诗。为钱塘吏,调江东,归吴卒。有《祥卿集》。
- 陈则
(约公元一三八三年前后在世),字文度,昆山人。生卒年均不详,约明太祖洪武中前后在世。洪武六年,(公元一三七三年)举秀才,授应天府治中。俄擢户部侍郎。以阅实人口,出为大同府同知,进知府。则工诗,与高启等称“北郭十友”,亦称十才子。
- 赵时举
赵时举,字存晦。饶平人。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一五五○)进士。官黄州推官。事见清光绪《饶平县志》卷七。
- 刘孝绰
(481—539)南朝梁彭城人,本名冉,字孝绰,小字阿士。七岁能文,年十四,代父起草诏诰,号“神童”。梁武帝天监初,起家著作佐郎。后迁尚书水部郎。作诗得武帝嗟赏。累擢秘书丞,廷尉卿。被到洽所劾,免官。位终秘书监。
- 冯清
冯清,明代大臣。别号濯庵,顺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籍,浙江余姚县人。公元1493年(弘治癸丑)进士。公元1515年(明武宗正德七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公元1517年(正德九年)夏,升户部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三边军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