韧叟自订年谱
一卷。清劳乃宣(1842-1921)撰。乃宣字季瑄,号矩斋,晚更号韧叟,浙江桐乡人,同治十年(1871)进士。先在直隶各地任知县,晚年充资政院议员、京师大学堂总监、学部副大臣。民国之后避居涞水、青岛。本谱止于民国九年(1920),次年乃宣即卒于青岛。乃宣在直隶为官二十余年,颇有声望,知吴桥县时曾竭力阻遏义和团运动。对筹算、等韵、合声简字等有所研究。谱后有自题十六绝句,又有其婿陶葆廉跋。现存排印本。
一卷。清劳乃宣(1842-1921)撰。乃宣字季瑄,号矩斋,晚更号韧叟,浙江桐乡人,同治十年(1871)进士。先在直隶各地任知县,晚年充资政院议员、京师大学堂总监、学部副大臣。民国之后避居涞水、青岛。本谱止于民国九年(1920),次年乃宣即卒于青岛。乃宣在直隶为官二十余年,颇有声望,知吴桥县时曾竭力阻遏义和团运动。对筹算、等韵、合声简字等有所研究。谱后有自题十六绝句,又有其婿陶葆廉跋。现存排印本。
十四卷。杨慎(1488-1559)撰。杨慎字用修,号升庵,先祖居庐陵(今江西吉安),后居新都(今属四川),太子太师杨廷和之子,明代著名的文学家。正德六年(1511)殿试第一,授翰林修撰,后历经筵讲官、
《古书句读释例》之初名,见“古书句读释例”。
见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
二十卷。清马时芳撰。时芳字诚之,号平泉,又号见吾道人,禹州(今河南禹县)人。乾隆四十八年(1783)副榜。其学以陆王为正宗,尤重于诚意慎独。是书大意为圣人立言之旨乃人涉身处世义理之权衡。《义疏》不守汉
二卷。明董纪撰。董纪,字良史,又字行,更字述夫,上海人,生卒年不详。洪武十五年(1382)举贤良方正,廷试对策称旨,授江西按察使佥事。未几告归,筑西郊草堂以居。因即以名其集为《西郊笑端集》凡二卷。然其
二十一卷。明田艺蘅(约1570前后在世)撰。田艺蘅,字子艺,钱塘(浙江杭州)人。生卒年不详。田汝成之子。十岁时从其父过采石,即能赋诗,有佳句。后以岁贡生为休宁教谕,不久罢归。著有《田子艺集》,《留青日
一卷。清魏裔介(详见《多识集》)编。此书体例与《多识集》、《雅说集》相同,也是魏裔介的一部杂纂之作。此书收录了陈继儒《读书十六观》中十六条、安得《长者言》四十二条、严栖《幽事》中二十九条、徐太室《归有
见《眼科龙木论》。
二卷。著撰人名氏不详。其书记载吴杨氏、南唐李氏、蜀王氏、孟氏、南汉刘氏、闽王氏之事,称为五国。但是若以地域来说,实为四国。若以人来说,应当为六国。不知道是杨李合为一国、或者是孟王合为一国。今考书中明书
二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