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明郭谏臣(1524-1580)撰。郭谏臣,字子忠,号鲲溟,长洲(今江苏苏州市)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进士,授袁州司李,历吏部主事,官至江西布政司参政。著有《郭鲲溟集》。是集为郭谏臣子郭元
二卷。元无名氏撰。《永乐大典》载有此书,称王与撰。王与生平不详,不知为何许人。作者在《无冤录》中自称曾任过盐官。书中所载多元代至元、元贞、大德年间的官牒条文,又多引《平冤录》、《洗冤录》中的文字。上卷
八卷。东汉刘熙撰。《隋书·经籍志》载《释名》八卷,注:“刘熙撰。”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亦载《释名》,注曰:“汉征士北海刘熙成国撰。”《隋书·经籍志》于《大戴礼记》下注云:“梁有《谥法》三卷。后汉安
二卷。正编龙启瑞与黄虎痴同撰,参见《字学举隅》。续编王维珍(生卒年不详)撰。维珍字颖初,一字席卿,号莲西,一号大井逸人。咸丰进士,官通政司副使。其书首列续辨似,改变正编体例,只辨二字之形似,分韵开列。
十八卷。明刘崧(1321-1381)撰。刘崧,初名楚、字子高,泰和(今属江西)人。八岁能诗,洪武三年(1370)举经明行修,改今名,官至吏部尚书。著有《槎翁诗集》(已著录)。此编为刘崧文集,共十八卷。
五卷。明刘魁(?-1549)撰。刘魁字焕吾,泰和(今江西)人。正德二年(1507)举人。官至工部员外郎。嘉靖初,疏谏雷坛工作太急,忤旨廷杖,与杨爵、同怡同长系镇抚司狱。久之释归而卒。隆庆初赠太常寺少卿
见《白孔六帖》。
一百卷。作者不详。是书主要内容为记载古代各种玉器。旧本题宋龙大渊等奉敕撰。《宋史·艺文志》不载此书,他家著录者也不曾涉及。尤袤《遂初堂书目》有谱录一门,但也无是书之名。元代朱泽民《古玉图》也未谈曾见过
十八卷。卷首七卷。清张用星(?——1782)撰。张炳南续辑。用星字联斋,一字兰坡,峄阳(今江苏邳县)人,潜心经学,尤精于《左氏春秋》。炳南原名以标,字午园,用星侄,官至明府。此书前有嘉庆二十四年己卯(
三卷。王树楠撰。王树楠(1859——1936年)字晋卿,号陶庐老人,近代学者,新城(今山东桓台)人,清光绪年间进士,官至新疆布政使。清亡入民国后,曾参加编修《清史稿》,著有《陶庐文集》等。在“自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