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世要论》。
五卷。清刘鑫耀撰。刘鑫耀字楚金,湖南湘潭人,生卒年不详。本书以《尚书大传》为伏生口授,其中多三代礼,后儒无类次之者,所以刘氏依《周礼·春官·大宗伯》“吉、凶、军、宾、嘉”五礼之目,以及《尚书·尧典》修
见《河汾燕间录》。
十卷。清朱燮撰。燮字鼎和,号饮山。是书经其戚属杨廷兹重纂。廷兹字右文,号薪瓢。所谓三韵者:律韵、古韵、词韵也。“律韵”依《韵府群玉》,并参考《佩文诗韵》,而别其同异,为作律诗绝句及律赋所用之韵也。“古
一卷。清董含(1626?-?)撰。董含,字阆石,一字榕庵,号莼乡赘客。华亭(今上海松江)人。顺治十二年(1654)中举人,顺治十八年进士。官于吏部,后因奏销案被罢黜,终生未再为官。著有《艺葵草堂诗稿》
五卷。清薛雪撰。薛雪字生白,号一瓢,苏州人。自署叫河东,称郡望。其书采摭诸说,融以薛雪己意,仿照朱子《四书集注》之例,都不载所引姓名。诠释很简明,而大抵都墨守宋学。《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九卷,《别集》一卷。明沈谦(1620-1670)撰。沈谦,字去矜,浙江仁和(今杭县)人。崇祯末,杭州有“西陵十子”之称,沈谦为十子之一。所著文集数十卷,晚年亲手删汰,仅存诗文八卷,杂说一卷、名曰集钞。
见《仁斋直指》。
见《皇明中兴圣烈传》。
四卷,清袁景晖修。袁景晖,字龙溪,河南光山人,举人,官建始知县。县志明以前无可考。康熙初知县吴李芳创修县志,粗备修举。二十四年(1685)知县武令模续修,草创成篇,采择不精不详。四十三年(1707)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