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卷。清黄崇兰(见《明贡举考略》)撰,赵学会续编。黄崇兰有《明贡举考略》(已著录),后以清朝科举取士,制仿前明,其间遇有大庆,特开恩科,或逾年即行,或一岁再举,实前明所未有,故仿《明贡举考略》之体例,
一卷。清陶越撰。陶越,字艾村,秀水(今浙江嘉兴)人。此书是其祖父随手散记。皆录天启、崇祯两朝遗事,见闻最真实。郡志中有不载或载而不详的,诠次,以续桑梓旧闻。此本为海宁县管廷芬手抄本。
一卷。晋虞喜撰。清马国翰辑。喜有《论语注》,已据马国翰辑本著录。《隋书·经籍志》儒家有《志林新书》三十卷。《意林》载二十四卷。《唐书·艺文志》二十卷。已失传。马国翰据诸史得十三节;便采《三国志注》、《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四卷。清吴俊(1818-?)撰。作者介绍见《缶庐别存》。此集收吴俊之诗俊诗清远闲放,超然尘寰之外。如《自题松石间独坐小像诗》,胸襟超迈。自序云:“私读古人诗仿为之,如盲人索途,不知东西南朔,积久成帙。
一百卷,明张之象撰。张之象字元超,松江华亭(今属上海市松江)人,嘉靖中期任浙江按察司知事,著有《楚范》、《楚骚绮语》、《彤管新编》、《唐雅》、《唐诗类苑》、《古诗类苑》。《明史·文苑传》中《文征明传》
一百卷。清杜文澜(1815-1881)辑。杜文澜,字小舫,浙江秀水人。曾官江苏道员和两淮盐运使。工于词,著有《采香词》、《词律校勘记》。据《古谣谚》载刘毓崧序,知此书辑成于咸丰十一年(1861)以前。
不分卷。清汪昂(1615-1694)撰。汪昂字訒庵,休宁(今安徽休宁)人。早年业儒,后弃举业,笃志方书,专攻医药。博采广搜,网罗群书,精穷蕴奥,或同或异,各存所见,以备考稽。善采众家之长,尤长本草与方
一卷。明冯惟重撰。生卒年未详。惟重字汝威,号芹泉,青州临朐(今山东)人。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官行人。此集无序目,有古诗十一首、律诗四十二首,亦康丕杨选本。疑当时合刻家集而遗其二。卷帙与黄氏《千
十卷。明沈伟撰。其生卒年不详。本姓杜,后仍归本姓为杜伟。伟字道升,号虹野。吴江(今属江苏省)人。明代学者。嘉靖三十一年(1552)举人,万历间授南阳推官,迁工部主事,榷税荆州。伟居官清廉,颇有政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