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典条例
十卷。朝鲜洪钟辑。洪钟,题衔为资宪大夫南绫君。朝鲜国王一向注重文献的编纂、整理,他觉得《大典》、《会通》等书叙事过简且有遗漏,于是命洪钟将六官诸司衙门典籍予以整理、汇集,编为一部书,命名为《六典条例》。书共分十卷:卷一、卷二为吏典,卷三、卷四为户典,卷五、卷六为礼典,卷七、卷八为兵典,卷九为刑典,卷十为工典。全书对朝鲜财政、军政、都城诸衙门记载颇为详细、缜密,条理分明,是一部研究朝鲜历史的重要文献。有朝鲜旧刻本。
十卷。朝鲜洪钟辑。洪钟,题衔为资宪大夫南绫君。朝鲜国王一向注重文献的编纂、整理,他觉得《大典》、《会通》等书叙事过简且有遗漏,于是命洪钟将六官诸司衙门典籍予以整理、汇集,编为一部书,命名为《六典条例》。书共分十卷:卷一、卷二为吏典,卷三、卷四为户典,卷五、卷六为礼典,卷七、卷八为兵典,卷九为刑典,卷十为工典。全书对朝鲜财政、军政、都城诸衙门记载颇为详细、缜密,条理分明,是一部研究朝鲜历史的重要文献。有朝鲜旧刻本。
一卷。作者不详。此书旧本题吴沆著。本书实际并不是吴沆所自撰,是后人辑其论诗而成编。此书与一般以杂记文坛上的旧闻轶事为主的诗话著作不同,本书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吴沆有关诗歌创作的心得和认识。还收录了吴沆本人
无卷数。明蔡鼎撰。鼎字无能,福建闽(今福州)人,诸生,曾佐孙高阳军幕,晚年注《易》,名曰《易蔡》。此书以上经为上篇,下经为下篇;又以上系为上篇,下系为下篇,次则说卦、序杂两篇,皆无注释。其于易卦上必颜
二卷。清王赐魁修,李如梓等纂。王赐魁,字瀛生,清辽东人,官生,康熙二十二年(1683)来任滁州知州。李如梓,郡人,候选训导。王赐魁,奉檄接辑志书,补所未尽,延李如梓主其事,及诸绅各证所知,加以参订,补
一卷。清庄存与《详见《八卦观象解》)撰。该书与《春秋正辞》、《春秋举例》二书同为庄存与诠释《春秋》之作。庄存与治《春秋》主《公羊传》家法。《春秋要指》一书的目的在于通过考证《春秋》经文及各家解说,以推
二卷。《事略》一卷。清盛昱(生平见《郁华阁遗集》条)撰。《意园文略》共二卷。卷一为序、《两淮盐法录要》序、《成场课士录》等八篇集序、《八旗文经》序、《阙特勤碑跋》、《芸香馆遗诗跋》等。卷二为劾疆臣欺蔽
见《尚书正义》。
一卷。宋周守忠(约1208年前后在世)撰。周守忠,字不详,号庵。生卒年及生平均不可考。著有《养生杂纂》、《姬侍类偶》等。《古今谚》是作者在读书过程中,采摘古今俗语,又获得一部分近时常语,很有激发启迪道
见《医学正传》。
二十五卷。明王慎中(1509-1559)撰。王慎中,字道思,初号遵岩居士,后号南江。晋江(今属福建省)人。慎中四岁能诵诗,十八岁于嘉靖五年(1526年)举进士,授户部主事,官至河南布政使参政。著有《遵
一卷。清吴广霈撰。吴广霈,字翰涛,号剑华道人,安徽泾县人。有《剑华堂诗集》等著作。光绪三十一年(1905),吴广霈得沈树镛家藏旧拓本石鼓文,不久又得见明拓,录为底本,复取薛尚功、郑樵、潘迪、郭宗昌、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