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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浩之狱

北魏太武帝拓跋焘诛杀汉族世家大族的一起大案。崔浩(?—公元450年), 字伯渊,清河东武城(今山东武城西)人。好文学,博经史,工书法,长于天文、历学、曾制定《五寅元历》;历仕道武帝拓跋珪、明元帝拓跋嗣、太武帝拓跋焘三朝,官至司徒。崔氏为北方汉士族之首,浩对中原士族人物,多所荐拔,起家为郡守者数十人。但由于自恃才略,专擅朝权,发展汉族士家大地主的势力,在政治上与拓跋氏统治者的矛盾,日渐加深。神䴥二年(公元429年),诏其续撰国史,且令务从实录。浩领旨后,与弟崔览及高谠、邓颖、晁继、范亨、黄辅等人,共参撰叙,成《国书》三十卷。著作令史闵湛、郄标劝浩立石碑刊载所撰国史。浩在取得太子拓跋晃的赞同后,用功三百万,立石方百三十步,刊《国书》于石上。太平真君十一年(公元450年),拓跋焘以其尽述国事,备而不典,而石铭显在街路, 暴露国恶,处之以死刑,并灭其族。同时,与其有联姻关系的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并遭灭族之祸。浩之僚属以至僮吏一百二十八人,亦惨遭杀戮。崔浩之狱,是拓跋氏稳定北方统治后,对中原汉族世家大族的一次沉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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