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易之
见“迺贤”(1347页)。
见“迺贤”(1347页)。
西域古镇名。见《新唐书·地理志》。唐朝政府在军队戍守之地设“镇”等军事机构。该镇当设在于阗西南380里之皮山城。《塔里木盆地考古记》认为其地在今新疆皮山县东阿子麻扎古址。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乌拉揭国摩竭城(约位于今阿富汗格吉城地区)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清朝大臣。蒙古族。历仕太宗、世祖、圣祖三朝。崇德年间(1636—1643)任一等侍卫。顺治(1644—1661)初,累进世职二等轻车都尉。睿亲王多尔衮摄政时,曾扈从世祖福临幸多尔衮官邸。及世祖亲政后,
见“乌古部”(332页)。
隋末唐初西突厥可汗。阿史那氏。※达头可汗玷厥孙,咄陆(又作都六)之子。原是西突厥小可汗。隋大业五年(609),炀帝西巡时,遣使求婚,继受隋臣裴矩诱纵,攻其侄泥撅处罗可汗,迫之退守时罗漫山(今新疆哈密北
清朝派驻库伦处理边务及办理对俄事务的大臣。乾隆二十三年(1758),首由满族大臣中简放,改由蒙古大臣充任。除办理和俄国通商贸易,会同黑龙江将军、定边左副将军,办理边界事务外,还会同乌里雅苏台将军管理车
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难于出2丁,遂免余丁充役者。
见“莎车”(1827页)。
金官员。女真族。完颜氏。年16,从攻宋,下怀仁县,功最。从完颜宗辅经略陕西,入丹州,取巩州,皆以少胜宋兵。又以兵5千败吴玠之众3万。皇统二年(1142),授同知临洮尹。历官孟州防御使及临洮、京兆、河南
清代八旗汉军骁骑营中的鸟枪马甲置此。顺治(1644—1661)间,每逢春季即竖靶于41弓(量地弓,五尺为一弓)之地,令汉军鸟枪兵演习射击。康熙十二年(1673)定,每旗设一营,操练火器;每佐领增设鸟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