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中律
清末教育家、文学家。一名仲律、字雪斋。甘肃兰州府全县(今榆中县)人。回族。咸丰三年(1853)乡试中举,同治十二年(1873)中进士,授知县。光绪(1875—1908)初任兰州五泉书院山长。娴熟儒家文化,精通伊斯兰教教义,持律甚严。文学造诣很深,其七律诗多写兰州风光,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其诗文存世部分收入《雪案拾遗》(1卷)。
清末教育家、文学家。一名仲律、字雪斋。甘肃兰州府全县(今榆中县)人。回族。咸丰三年(1853)乡试中举,同治十二年(1873)中进士,授知县。光绪(1875—1908)初任兰州五泉书院山长。娴熟儒家文化,精通伊斯兰教教义,持律甚严。文学造诣很深,其七律诗多写兰州风光,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其诗文存世部分收入《雪案拾遗》(1卷)。
见“不欲鲁罕”(270页)。
即“可敦”(491页)。
清代青、甘、康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青海、甘肃、西康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蕃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甘、青、康地区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西宁办事大臣管理。
蒙古部名。元太祖成吉思汗十六世孙格哷森札札赉尔始称所部为喀尔喀。至其玄孙本塔尔为喀尔喀中路台吉,隶土谢图汗部。清顺治十年(1653),喀尔喀土谢图汗部内讧,本塔尔与土谢图汗衮布不和,与其弟巴什希、札木
名贵锦缎之一种。原产于中亚撒答剌欺镇,故名。此种锦缎,装饰有珠宝。元朝多为贵人礼服用料。至元二十四年(1287),元世祖特设撒答剌欺提举司,秩正五品,置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1员。以回回人札马剌丁为
明代傣族土司名。本马龙他郎甸猛摩地,名者岛。洪武(1368—1398)末内附,隶云南布政司。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广人稠,乃置者乐甸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镇源县东北恩乐。十八年(1420),长官刀
见“密学”(2122页)。
①匈奴官名。为中下级带兵官。隶属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等。地位不固定,各以部众多少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匈奴又有左右日逐王之官职,为※六角之一。晋代,则有左日逐、右日逐之分,职位上升,“世为辅相”(
弓弩名。又名偏架弩。宋代党项羌首领李定所造而献于朝廷。沈括《梦溪笔谈》称其“似弓而施于镫。以镫距地而张之,射三百步,能洞重札,谓之‘神臂弓’”。《宋史·兵志》载:“以为身,檀为弰,铁为
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辖6州之一。渤海亡后,其民似未被辽南徙(辽东京道之海州,非其移置,乃迁渤海南海府民所置),成为辽代铁骊国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