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牲
旧时满族萨满教祭仪之一。满族前祭神、祭祖。祭时杀猪供献。以毛纯黑猪为牺牲,将其四足绳绑,洗刷洁净,抬入屋内,置于神位或祖先位拜垫前,头西足南。萨满或主人肃跪垫上,以右手执酒杯或净水杯,左手执猪耳灌入之,萨满诵祝词,祈神受牲,如猪鸣叫或猪耳摇动,即谓神降默领,萨满或主人高呼“神已领牲”,意即六神、祖宗已享祭。
旧时满族萨满教祭仪之一。满族前祭神、祭祖。祭时杀猪供献。以毛纯黑猪为牺牲,将其四足绳绑,洗刷洁净,抬入屋内,置于神位或祖先位拜垫前,头西足南。萨满或主人肃跪垫上,以右手执酒杯或净水杯,左手执猪耳灌入之,萨满诵祝词,祈神受牲,如猪鸣叫或猪耳摇动,即谓神降默领,萨满或主人高呼“神已领牲”,意即六神、祖宗已享祭。
①蒙古语音译。源于突厥语,意为“同伙”,特指突厥和回回商帮及其成员,蒙古国和元代引伸为经营高利贷商业的官商。蒙古大汗至诸王、公主、后妃皆置斡脱,提供本银予回回商人经营商业,发放高利贷,以牟巨利,称为“
见“阿济斯和卓”(1237页)。
见“莎车”(1827页)。
见“百夷”(747页)。
古百越地名。汉置县,治所在今广西苍梧县西孟陵。三国至南朝陈因之,属苍梧郡。唐、五代十国改为孟陵县。为古西瓯、骆越、乌浒、俚僚人聚居地。
见“乙旃氏”(4页)。
清代察木多寺院僧官。藏族。光绪七年(1881),承袭帕克巴丹增之仓储巴和达尔汗名号。乍丫与察木多两部构衅多年。十五年(1889),经驻藏大臣升泰督饬委员再三开导,谕令乍丫退还所掠之物、赔款谢罪,复经驻
书名。广西龙州地方志。2卷。清黄誉撰。卷上分舆地、建置、贡赋、官职;卷下分选举、人物、艺文、灾祥、杂记等篇目。约作于乾隆末年或嘉庆初年。其中《杂记》一篇载有广西少数民族名称:伶、侗、蜑、徭、僮、俍、僚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廉年号。?—1075。
云南铜石并用文化遗址之一。地点在今剑川县海门口。1957年兴修水利挖掘河道时发现。为湖滨村落遗址,有成排的木桩柱224根,其房屋为南方式高脚房。出土大量石器、陶器、骨器和少量铜器。石器多数为通体磨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