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吾勒巴斯
哈萨克族※阿吾勒之长。又称阿乌尔长。一般由经验丰富、政治上有威望、富有或比较富有的长者担任。有权决定本阿吾勒往各季牧场迁移之时间、成员去留、调拨使用人力、资力,并负有调解各户及阿吾勒间纠纷的责任,参预决定阿吾勒内各户牧民所出的差役等问题。对于各户的婚丧嫁娶需积极组织热心帮助,而整个阿吾勒之人也必须遵从其意见和安排。
哈萨克族※阿吾勒之长。又称阿乌尔长。一般由经验丰富、政治上有威望、富有或比较富有的长者担任。有权决定本阿吾勒往各季牧场迁移之时间、成员去留、调拨使用人力、资力,并负有调解各户及阿吾勒间纠纷的责任,参预决定阿吾勒内各户牧民所出的差役等问题。对于各户的婚丧嫁娶需积极组织热心帮助,而整个阿吾勒之人也必须遵从其意见和安排。
?—1716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驻居于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台吉※纳扎尔玛穆特之子。清康熙年间,率所属赴西藏礼佛,四十三年(1704),返归,时逢阿玉奇汗因向准噶尔部索要被扣留之散扎布属部未果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尚黑色而强大的一支人”。他称墨彝、白彝、彝家、甘彝等。主要分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曲靖地区、昭通地区及文山、红河、大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部分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亦称“十二土默特”。属※右翼3万户。一说其名称源于古老的“秃马惕”部落。明代,由右翼的蒙古勒津(满官嗔)、多伦土默特(多罗土蛮)等12个大部落及若干小部落组合而成,故统称十二土
见“烧饭”(1928页)
即“龙凤翔”(495页)。
见“俟斤”(1689页)。
见“阿布勒班毕特”(1241页)。
即“基诺族起义”(2028页)。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
怒语音译,意为“贷贡”。参见“怒管”(17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