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刺乖部
①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主,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国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18部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大石势力大增,置官吏,立排甲,具器仗,整旅西行,后创建※西辽。一说此部或为达卢骨部;一说此部为达鲁古之分部在西北者。②见“迭刺葛部”(1456页)。
①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主,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国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18部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大石势力大增,置官吏,立排甲,具器仗,整旅西行,后创建※西辽。一说此部或为达卢骨部;一说此部为达鲁古之分部在西北者。②见“迭刺葛部”(1456页)。
书名。为研究吐蕃在新疆所留木简文书的专著。英文书名为:《Tibetan Liter-afy Terts and Documcents Concerning ChineseTurkestan》, 英托玛
著名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寺址在泉州城南。南宋绍兴元年(1131),回回商人纳吉卜,穆兹喜鲁丁创建。元至正九年(1349),金阿里重修。元人吴鉴著有《清净寺记》碑文,记载该寺兴建的缘起与伊斯兰教义,为现存
西秦后主乞伏暮末年号。428—431年,凡4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侗族特有的桥梁建筑形式。流行于湖南、贵州、广西。多建在侗族村寨前后的河上。主要建于清末。呈长廊状,上覆瓦以避风雨,故名。一般长20—30米,宽3—4米,最长者达60—70米。为石墩木质结构,以大青石砌
契丹对皇帝陵寝建筑的一种称谓;也是一种陵寝制度。国君卒,入葬,于墓侧起屋,称之为明殿,并置官属职司,岁时奉表起居如事生年,还置明殿学士一人掌答书诏。每逢国家有大庆吊事,明殿学士以先君之命为书以赐现国君
1872—1924民国时期将领。字鼎臣。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清光绪年间在土默特陆军第二营当兵。1911年升第三连连长。因不满北洋军阀强行解散该部队,率军起义,经调解仍保留军队番号。1913年改编
见“夷水”(759页)。
见“古雷寺”(441页)。
?—117东汉时先零羌别部首领。※滇零之子。永初元年(107),随父参加西羌起义。次年,父在北地郡自称天子,率诸羌进攻东汉。元年(112),父死,即天子位,居丁奚城(宁夏灵武)。以年幼,族人狼莫为其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