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事院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为储庆使司。二年,复为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顺帝至正十三年(1353),又改詹事院。下辖家令司、典幄署、府正司、延庆司等机构。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为储庆使司。二年,复为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顺帝至正十三年(1353),又改詹事院。下辖家令司、典幄署、府正司、延庆司等机构。
杂史书。清董善庆(云南云龙人,康熙四十五年贡生,后云龙知州)撰。王凤文得此书,删润之,改名《云龙记往》。云南日报1957年4月5日载该县文教科在沧江区发现董善庆《云龙记》抄本,全书分:一、云龙记,二、
藏语音译,一作基巧堪布,意“总管堪布”。即布达拉宫总管旧时随侍达赖喇嘛的最高僧官职称,秩从三品,多由其亲信担任。负责管理达赖喇嘛私人的财产、经济收支、生活起居、宗教活动的照料及※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内的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姑要啰”。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承旨、6都案、14案头。
见“耶律宗真” (1315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个大员之一,职位在正酋望之下,大军将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
?—1382元朝宗室。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第五子云南王※忽哥赤后裔,梁王孛罗子。顺帝至正(1341—1368)间,袭梁王位,镇云南。二十四年(1364),云南遭夏明玉珍攻,弃城退保金马山。后征调大
806—838吐蕃赞普。汉籍作可黎可足。815—838年在位。又名赤热巴坚。赞普※赤德松赞之子。因其兄藏玛出家为僧,达摩行为不端,故令其执政。继位后,建年号彝泰,故又称彝泰赞普。崇僧妄佛,以高僧钵阐布
①见“萧迂鲁”(1993页)。 ②见“萧革”(1990页)。
?—1854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安亲王奕绍之子。初封二等辅国将军,进封辅国公,授御前大臣、工部尚书、步军统领。道光十六年(1836),袭父安亲王爵。道光末受顾命,文宗奕即位,益用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