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七蕃
见“五姓蕃”(263页)。
见“五姓蕃”(263页)。
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黑城。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设卫,二十八年筑城。城墙周长约10里,四墙正中开门,并筑有翁城。今城墙残断不全,最高处约5米。解放前在遗址西门内外挖掘出两块方砖,上面刻有“洪武二十八
即“爱马克”(1897页)。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又称“除暑气”。流行于现在吉林省延边等地区。此俗现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夏历正月十五,早起如遇他人,要突然呼喊其名,对方如答应,要立即说:“买吾暑”,
即“肃慎”(1547页)。
部落名。又作“山夷”、“山场人”,海西女真别称,即熟女真。海西女真两大集团之一。居住在开原以北,松花江沿岸地区。因“依山作寨”故称。明代在其地设有兀者、呕罕、肥河、塔山前等主要卫所,并以此为核心形成为
即“奕”(1719页)。
古水名。即今绥芬河。金称苏滨水,明曰恤品河。皆同音异译。绥芬河有南北二源,南源称大绥芬河,出吉林省东北部盘岭;北源名小绥芬河,出黑龙江省东南部太平岭,二源合流后称绥芬河。又东流至黑龙江省宁安县三岔口北
用金属制造的坚实铠甲。又称金甲。古已有之。王昌龄诗云:“黄沙百战穿金甲”。明万历十一年(1583),清太祖努尔哈赤即以13副遗甲起兵。翌年,在翁科罗城一战中,项下受一镞,时所披锁子甲属此。锁子甲,也称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
见“乌罗护部”(3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