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货币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见“黑水州都督府”(2231页)。
见“兀鲁”(107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大昭寺商卓特巴。噶伦伊喜洛布汪曲逝世后,于光绪十八年(1892)暂署噶伦。二十九年(1903)革职,三十四年(1908),复被十三世达赖喇嘛起用。宣统元年(1909),
蒙医中的物理疗法。分热罨和冷罨两种。热罨疗法起源很早,最初蒙古人用石块或砂砾加热在患处热熨,后改用黄油涂于毡上热敷,效果甚佳。经过反复实践,不断改进,形成灼治患部的灸疗。但民间仍多沿用油毛毡热敷,红糜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兴年号。1042—?年。
地名。见于《拉失德史》。汉译又作“蒙兀儿斯坦”(参见※蒙兀儿),意为蒙古人的地方。为※东察合台汗国基本组成部分,其地域,东起阿尔泰山,西到塔拉斯河之东的沙漠,北界塔尔巴哈台山至巴尔喀什湖一线,南包天山
即“僧额”(2455页)。
清代拉祜族头人在西盟地区划分的行政单位。同治十二年(1873),拉祜族政治和宗教首领一三佛祖以武力和宗教等手段控制西盟地区后,将该地区划为力索、马散、岳宋、西盟4个“角马”,委任拉祜族和汉族分别管理。
地名。位于吉林省北部,即今阿城县。以水得名,即《金史》按出虎水(一译阿禄祖,俗名阿什河)。清雍正二年(1724),设协领,驻防于金上京会宁府故城。城周2里,南北2门。七年,改建新城。城周3里。乾隆九年
见“段奈台吉”(17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