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则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①见“小策凌敦多布” (153页)。 ②见“拉扎布”(1368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家中儿郎”。原为草原部落贵族家中僮仆,随蒙古兴起及元朝的建立,皇室、诸王、勋贵通过掳获、分封、招收、影占等方式,占有大批人口,作为私属人户,谓之“怯怜口”。多为工匠、护卫、猎户、鹰人
见“庞特勤”(1498页)。
见“萧匹敌”(1992页)。
地名。汉代置。隶属太原郡。晋初,为新兴郡属县。故址在今山西五台县东北古城。匈奴南单于苗裔、右贤王去卑之孙、铁弗匈奴之刘虎居其地。其后裔建夏国(407—413),为十六国之一。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1佐领。隶左翼。原辖有克孜勒索、喀喇沙勒、喀喇铁什、夏那嘎什、禾依提5个苏木。旗众操图瓦语。从事狩猎。多信仰萨满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
467—499北魏皇帝。471—499年在位。又称拓跋宏。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长子,母李夫人为中山安喜人,南郡王李惠之女。自幼由冯太后抚养。献文帝皇兴三年(469),立为皇太子。五年,受
藏传佛教在卫拉特蒙古中的活佛系统之一。17世纪以来已转生九世。一世栋古鲁普嘉木措,土尔扈特人,17世纪30年代后长期在准噶尔部传教。二世阿旺巴勒吉尔,事迹不详。三世拉西,雍正帝曾敕封“呼图克图”尊号,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首位之称。和硕,沿习满语;亲王,沿袭古代皇族封王之名。册封亲王,授金册、宝(印),赐予封号,如睿、豫,表其素行。卒则加字予谥,如和硕睿“忠”亲王,系指多尔衮。崇德元年(1636),
见“穆伦德克汗”(25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