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剖阿里”(1905页)。
南北朝时期龙山雉水一带少数民族的总称。以水名为族名。分布在今河南襄城西部郏县东南。蛮帅鲁奴子屡为南朝边患,扰龙山,欲归北魏,径北魏长社(今河南长葛东北)蛮帅鲁轨言于北魏,以鲁奴子为四山王。后鲁轨子鲁爽
明代西北卫所名。元为西宁州,直隶甘肃行省。洪武初废。洪武六年(1373)正月置卫,治所在今青海西宁。初以西宁人、故元甘肃行省右丞朵儿只失结为指挥佥事。宣德七年(1432)十一月,从都督刘昭奏,改为军民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班珠尔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固山贝子,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
河流名。又称伊逊河、伊苏河,俗称羊肠河。滦河支流。发源于西翁牛特旗西,虾蟆岭南麓,隔岭之西北有英金河及西拉木伦河。东南流百余里与书库里岭河会,又合拜布哈河,稍偏西南流,入滦河。清代迄今沿河一带,为蒙古
藏语音译,①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土司辖区专门管理土司财政收支及境内赋税收入的人。由四大※“涅巴”(管家)中选1人担任。另设副职1人,专管土司家内部的收支与物资的保管。除任“涅巴”时土司
参见“僚市”(2454页)。
中国汉民族先民的称谓,也是中国的国家和地名的称谓。最早,“华”和“夏”分用,“华”含“荣”意,《说文》:“木谓之华,草谓之荣”;又含“华山”地名之意,章太炎说:“诸华之名因其民族初至之地而为言……就华
见“河源志”(15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