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清代八旗官兵冬季畋猎之称。古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之分,清代沿之。康熙二十一年(1682)迄嘉庆六年(1801),八旗官兵相沿于每年冬季举行步猎二三次,于京城外就近演练以习武,委官充当临时营总或由都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宗科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哈尔噶斯拒从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佐领1。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跨柴达木河。
见“乌厉屈”(332页)。
即“兀鲁兀”(109页)。
养息牧亦作“杨柽木”、“养什木”。清口外牧厂之一。清初置。在今辽宁省北镇县北,以养息牧河流经牧厂,故名。最初,牧地东与北界科尔沁左翼前旗,西界土默特左翼旗,南界彰武台边门。乾隆十九年(1754)后,移
即“段廉义”(1699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北。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个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
见“招仙塔”(1375页)。
参见“山南”(118页)。
见“真珠叶护可汗”(18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