祜巴
参见“督”(2356页)。
参见“督”(2356页)。
285—350十六国时期氐族首领。原姓蒲,字广世,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先世为西戎首领。父怀归,为部落小帅。《晋书》称其“多权略,骁武善骑射”。时值永嘉之乱,常散家财,召集谋士商讨安危变通之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六等之称。满语。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以列第四位。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十爵,位次仍旧,定贝子之子降封镇国公。十年(1653),增列为十
见“仁美”(315页)。
?—1798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舒穆鲁氏。武英殿大学士舒赫德子。乾隆十一年(1746),由文生员授蓝翎侍卫。十九(1754)、二十二年,两次因父获咎发往黑龙江。三十七年(1772),官正黄旗满洲
元末明初诗人、书法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家居钱塘(今杭州市)。年轻时,与弟伯俭、伯让相友爱,日以考经论史为事,潜心性理之学。诗作,学韦应物、柳永。工书法,取法王羲之、王献之。
河名。古称沫水。岷江最大的支流。在四川省西部。其主流大金川是由西源绰斯甲河和东源梭磨河在马尔康县可尔因附近汇合后而成,南流在丹巴纳小金川,始称此名。又南流经泸定,在石棉县折向东流,到乐山市草鞋渡纳青衣
即“波路”(1516页)。
见“并州丁零”(891页)。
官名。为土司制度中长官司或军民长官司主官。名称始于元代,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域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因酌远近众寡,于北部、东部、西北部立长官司分领之,掌军兵、民匠及钱粮等事。其置于西南诸溪洞者,谓之
见“塔旺布鲁克札勒”(21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