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长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职事人员。见“社制”(1171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职事人员。见“社制”(1171页)。
海西女真别称,生女真泛称。海西女真两大集团之一,“野人女真”重要组成部分。因从依兰起沿松花江、黑龙江而居,近水,故名。明代在其地设有弗提、考郎兀、忽鲁爱、朵儿必河、恨骨河、奴儿干、伏里其、满泾、哈儿蛮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以溶江芝子平茶等处长官司改置,隶酉阳宣抚司(后改“酉阳宣慰司”)。二十七年(1394),署长官、宋代杨业后裔杨再胜谋杀兄子杨正贤等,明帝令逮再胜,诛之,使正贤
见“骨咄”(1660页)。
见“李氏实录”(1045页)。
见“塔亭卫”(2158页)。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浩尔齐”。《元史语解》释为“吹口琴人”。《元史·兵志二》:“奏乐者,曰虎儿赤”,即元代宫廷中的奏乐者及执掌该事的官员,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见“高车六种”(1918页)。
①吐蕃军事行政建制。藏语称“东岱”,又译作千户所。约7世纪松赞干布掌政后统一吐蕃兵制时建置。统隶于诸“如”(“如”,藏语音译,意为“翼”)及其长官“如本”(翼长)。是时吐蕃全境共设61个千户,具体分布
清代撒拉族地区名。即街子工(撒拉语为安吐里,意为“六家村”)、查加工(撒拉语为奥提根,意为“高处”)、苏只工(撒拉语为阿勒吐汉都,意为“六街道”)、查汉大寺工(撒拉语为奥勒米尺德,意为“大礼拜寺”)。
①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村寨所设西方教会的代理人。一般各村寨皆有一名,秉承教会旨意,对拉祜族广大群众进行种种麻醉性宣传,并进行种种剥削,如强迫或欺骗教徒交纳“讨福钱”、“担福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