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7—14世纪中亚诸部族对中国或汉人的称呼。引伸为“古老”、“崇”、“优质”之义。有“大魏”音译,“拓拔氏”音译、“唐家”或“唐家子”音译诸说。始见于7世纪初罗马史籍,后在鄂尔浑突厥碑铭、马合木·喀什噶
内蒙古部分王公贵族在日本帝国主义扶持下组织的伪政权。1936年4月24日,以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大部分王公,及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绥东四旗、阿拉善、额济纳旗若干王公代表,在锡林郭勒盟乌珠穆沁右旗召开
西夏初期高僧。被封为国师。天授礼法延祚元年(1038)奉景宗元昊敕,主持译经,将汉文佛经译为西夏文,开西夏译经先河,对西夏佛教发展有重大贡献。或为龟兹人。
即“乌斯多”(337页)。
?—1882清朝大臣。字小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那拉氏。尚书那清安之子。道光九年(1829)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累迁侍讲。历侍读学士、少詹事、詹事、大理寺卿。二十一年(1841),授头等侍卫,充古
德昂族自称。亦作纳昂、尼昂、达昂。“昂”,德昂语“山洞”、“岩洞”之意,“德”、“纳”、“尼”、“达”为尊称的附加语,意即“住在山洞的人。”相传开天辟地时,洪水泛滥,大地淹没,人类濒临灭绝,只有少数人
1860—?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光绪二十二年(1896),任孜仲。二十九年(1903),任堪仲,后被代本擦绒巴派往春丕谷,先后于格乌岗、干坝宗与侵藏英军谈判。次年,被委任为喇嘛噶伦。宣统元年(19
?—1846清朝宗室、大臣。正蓝旗人。字容斋。和硕睿恭亲王淳颖子,协办大学士※禧恩弟。嘉庆四年(1799),由应封宗室赏戴花翎。十一年(1806),赏头品顶带。十四年,封二等镇国将军,授二等侍卫,在乾
三国时反魏首领。见“治元多”(页)。
辽代中期文学家。契丹族。为皇族仲父房之后。史载其善属文,为辽圣宗所重。时妻弟媳阿古之母受宠于皇太后,阿古与奴私通,欲奔女真,他追及奴,杀之,阿古自尽。以是惹恼太后,欲将其处死,逃出,继被诓归,处死。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