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引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剧增至150贯。有元一代,盐法极严,盐商所到处须随处验引,才能售卖。售完,于5日内赴所在司县注销,逾期,杖60,徒刑1年。犯私盐者杖70,徒刑2年,财产一半没官。伪造盐引者处死,家产充赏。凡盐货越界者、失察者、掺假者、受贿放纵盐徒者,均论罪。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剧增至150贯。有元一代,盐法极严,盐商所到处须随处验引,才能售卖。售完,于5日内赴所在司县注销,逾期,杖60,徒刑1年。犯私盐者杖70,徒刑2年,财产一半没官。伪造盐引者处死,家产充赏。凡盐货越界者、失察者、掺假者、受贿放纵盐徒者,均论罪。
?—680唐代回纥第五代首领。又作比粟、比粟毒、比来粟。药罗葛氏。※婆闰之子(一说为侄)。约唐龙朔元年(661)冬,父卒袭位,率众联合同罗、仆固诸部扰唐边境,诏以郑仁泰为铁勒道行军大总管、刘审礼、薛仁
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名扎巴坚赞。青海藏族。17世纪中至18世纪初人。生于凉州(今甘肃武威)加多。曾赴西藏学经,通晓显密经典,五世达赖授以“玛哈班智达”(即“大班智达”、“大学者”)称号及印信。并将五世
1576—1623后金将领、五大臣之一。满族。佟佳氏。太祖努尔哈赤赐姓觉罗氏。扈喇虎子。世居雅尔古寨,随父归附努尔哈赤后,隶正白旗满洲。为努尔哈赤收作养子。授一等大臣。感太祖养育恩,战则奋勇,多立战功
①见“耶律老古”(1309页)。 ②见“耶律敌烈”(1318页)。
书名。元程钜夫(1249—1318)撰。钜夫建昌(今江西南城)人,字无咎。宋亡后随季父程飞卿入元,留宿卫,忽必烈试以笔札,改授翰林文字。后历官集贤直学士、侍御史、廉访使、翰林学士承旨等。为元前期南人名
即“岭西室韦”(1395页)。
南北朝时期柔然他(佗)汗可汗伏图年号。506—508年,凡3年。
①契丹符契。圆形,尺寸不详,上方另有圆孔,可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 (意“朕”)。于内侍左承宣处收掌,用黑漆匣盛,每日于皇帝面前呈封一遍。国有紧急事,皇帝亲授使者,使者带于项下,
亦作按班章京,满语音译。清初八旗内的显贵大臣。分职、爵两名:①职官名。后金天聪八年(1634),由职名总兵官改称。清顺治四年(1647)又申明,昂邦章京、梅勒章京等职,皆管兵官衔,授此官者即照此衔称呼
藏语音译,又称“呷札”,意为“守青苗”。解放前西藏昌都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指为领主耕种自营地的农奴,与西藏其它地区的“堆穷”(小户)近似。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寺庙或贵族给予一小块“俄惹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