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西策卜登
见“珠尔默特益西策卜登”(1789页)。
见“珠尔默特益西策卜登”(1789页)。
地名。亦称甲达。原属工布,为工布区域之首邑,清代通称工布区域为江达或工布江达。其地北界嘉黎,南至雅鲁藏布江,西连仁敬里,东至林芝。凭山依谷,为守险要区。唐时为止贡巴族游牧地,元置甲达万户,其首领封为万
元代中央教育机构。隶蒙古翰林院。秩从三品。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始立,置司业1员。初专教四怯薛(禁卫军)并各爱马(封邑)官员子弟。二十九年,准国子监例,置祭酒、司业、监丞等官职。执掌学之教令和监务
即“潮尔”(2527页)。
见“秃里”(1082页)。
位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西南18公里一草滩中,地名博格达沁。城周约3公里,城基犹存,高约2—3米,为土坯砌筑。城中有古房遗址,为夯筑。城周有大型汉、唐墓葬,出土汉铜镜、包金铁剑、金质龙纹带扣、陶器等。
?—1860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字紫来。道光十六年(1836),任协领。二十四年(1844),迁福州副都统。咸丰四年(1854),任西宁办事大臣。六年,升福州将军,九年(1859),调成都将军。著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厥爽主工作”,即掌管建筑和修造事宜,与中央王朝的工部相类。主官由军政委员※清平官、※酋望、大军
清代兵制之一。为清政府统治中国的基本武装力量。由满、蒙、汉以及其他各族的※“旗人”组成,故名。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清太祖努尔哈赤以18年来所累编的※牛录,初建为黄、白、红、蓝四旗,四十三年(1
见“捺钵”(2037页)。
云南铜石并用文化遗址之一。地点在今剑川县海门口。1957年兴修水利挖掘河道时发现。为湖滨村落遗址,有成排的木桩柱224根,其房屋为南方式高脚房。出土大量石器、陶器、骨器和少量铜器。石器多数为通体磨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