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喇
清代八旗组织中旗直辖单位的名称。满语音译,汉译参领。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每固山(满语音译,“旗分”之意)下辖5甲喇,每甲喇下辖5牛录(汉译佐领)。随着八旗成员的不断增加,甲喇下的牛录数代有变化,但甲喇数终清一代不改。八旗蒙古初设左右二营,改称参领后,其数量仍较八旗满州和八旗汉军为少。甲喇长官初称甲喇额真,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称甲喇章京,入关后定汉名为参领。
清代八旗组织中旗直辖单位的名称。满语音译,汉译参领。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每固山(满语音译,“旗分”之意)下辖5甲喇,每甲喇下辖5牛录(汉译佐领)。随着八旗成员的不断增加,甲喇下的牛录数代有变化,但甲喇数终清一代不改。八旗蒙古初设左右二营,改称参领后,其数量仍较八旗满州和八旗汉军为少。甲喇长官初称甲喇额真,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称甲喇章京,入关后定汉名为参领。
见“张承奉”(1181页)。
见“卡隋”(545页)。
官名。清代驻防八旗中基层组织及其首领之称。官阶较驻防佐领为卑,属武职正五品。下设骁骑校(正六品)、领催协理营务。原由于户少丁稀,不敷设为佐领者即以改设;或分戍地无需用一佐领兵力者,亦设此职率兵往驻;专
喀尔喀河两岸蒙古各部的总称。明代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属左翼。分12部,居河东者为内喀尔喀五部,又称内五鄂托克喀尔喀;居河西河者为外喀尔喀七部,又称外七鄂托克喀尔喀,内五部为达延汗第五子阿尔楚博罗特属部
见“伊连”(802页)。
辽代五国蒲聂(盆奴里)部节度使。女真族。金景祖(即乌古迺,1021—1074)时,与完颜等部结成松散部落联盟,听命于完颜部首领乌古迺。后起兵反辽,并断绝鹰路(捕捉,朝贡海东青之路)。辽朝将派兵讨之,乌
见“清文鉴”(2106页)。
东丹国的省称(510页)。
元末明初土族官员,东府第一代李土司。青海西宁人。先世自称为西域沙陀突厥李克用之后。元末任西宁州同知。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都指挥忠显校尉,经略河湟,后进西宁卫指挥佥事,升指挥使。受命招抚各部族
见“忽失河卫”(14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