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见“阮里河卫”(933页)。
藏语音译,意“炊烟”、“冒烟”。①旧时西藏农村对※堆穷的另一种称呼。 ②旧时西藏各地领主或※头人视其需要向当地所有能冒炊烟的居民平均摊派的一种差役名。
即“阴河”(933页)。
清代四川阿都土官。彝族。雍正六年(1728),随清兵征伐凉山彝民,擒献首领,以功授阿都正长官司(治今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
蒙古语音译,意为“卜骨”。用以占卜吉凶、祸福。流行于内蒙古巴林草原一带。即将绵羊的肩胛骨剔去肉,观察其各部位形状,以推测求相人的今昔和未来,凡中心右侧刀刃形凸起,上端外棱角高者,认为遇事如意;凡不呈其
维吾尔语称亦都护城,为高昌王王城所在地。位于新疆吐鲁番县城东南约4公里阿斯塔那(汉名三堡)村东、哈拉和卓(汉名二堡)村南。始建于公元前1世纪,为西汉王朝车师前国境内屯田部队所筑,称“高昌壁”、“高昌垒
见“支娄迦谶”(268页)。
苗族自称。也作勐。苗语译音。分布在川黔滇地区讲川黔滇方言的苗族,大多使用此自称。其支系尚有蒙豆、蒙来、蒙柏、蒙格勒(以上他称白苗)、蒙周、蒙贝(花苗),蒙斯,蒙抓(青苗),蒙刷(汉苗)、蒙博(黑苗),
河流名。嫩江支流。位于内蒙古东北部。发源大兴安岭之噶尔碧鄂博山山麓,东南会小水细流,与右岸之扎伊河、哈巴奇河、托钦河合,横断札赉物旗北部中央,折向东流入嫩江。全长576公里。河底多砂砾,两岸有杨榆柳等
书名。清高宝铨撰。15卷。主要以平时研治《秘史》所积译说稿与新出李文田《元秘史注》相对证,就其与李说不合者补正李注。考证以方域舆地为主,旁及人物、典章制度、习俗,多用对音方法辨别地名人名异译。资料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