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琪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五子。乾隆三十年(1765),封荣亲王。次年卒,谥纯。少习骑射,精通满语,为高宗庞爱。著有《焦桐剩稿》,通数学,其八线法手卷,内容丰富细致。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五子。乾隆三十年(1765),封荣亲王。次年卒,谥纯。少习骑射,精通满语,为高宗庞爱。著有《焦桐剩稿》,通数学,其八线法手卷,内容丰富细致。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1708—1729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刀金保。傣族。车里宣慰使※诏匾勐子。雍正二年(1724)父卒,清云贵总督鄂尔泰请准以其承袭。七年(1729),清廷以思茅等六版纳
清代封爵统称。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和辅国公6等。原为对满洲贵族的专用封号。后亦用以封赠某些民族上层人物,有宗室、蒙古、回部(维吾尔)、唐古特(藏族)王公之分。宗室王公又称八旗王公,皆冠宝石
金建国前女真部落联盟长称号。女真语音译,“都”意为“核心”(一说借用汉语),“勃极烈”意为“官长”、“首领”、“头目”,合为“核心头目”或“总头目”之意。《金史·国语解》谓:“总治官名,犹汉云冢宰。”
参见“犯屯”(575页)。
辽代五国蒲聂(盆奴里)部节度使。女真族。金景祖(即乌古迺,1021—1074)时,与完颜等部结成松散部落联盟,听命于完颜部首领乌古迺。后起兵反辽,并断绝鹰路(捕捉,朝贡海东青之路)。辽朝将派兵讨之,乌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德胜门外正黄旗教坊北。为供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外馆监督一人,由都察院保送科道人员引见充补。一年更换一次。光绪三十三年(1907)裁撤。
蒙古语音译。清代蒙古官职名。亦称管箭章京(箭长),或佐领。“苏木”蒙古语意为“箭”,相当于满洲之牛录,汉译“佐”或“佐领”。每苏木设苏木章京1名。承札兰章京之命,直接管理本苏木的一切事务,包括处理行政
见“奶豆腐”(646页)。
契丹习俗。在更迭首领时进行,时积薪为坛,行柴册礼,燔柴告天。有浑子部百人,入夜,以50人轮班当直,四鼓将尽,歌于帐前,号曰“聒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