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
佛教称谓。梵文音译,意为“乞士”(即靠乞食为生),又有“破烦恼”、“出家人”、“净持戒”、“怖魔”之意。蒙古称其为第雅齐。指出家学佛受具足戒之男僧。坚持守清净戒律。要举行简单而神圣的仪式受比丘戒,取得僧众的公认,不得私相授受。
佛教称谓。梵文音译,意为“乞士”(即靠乞食为生),又有“破烦恼”、“出家人”、“净持戒”、“怖魔”之意。蒙古称其为第雅齐。指出家学佛受具足戒之男僧。坚持守清净戒律。要举行简单而神圣的仪式受比丘戒,取得僧众的公认,不得私相授受。
明朝中叶以后形成的※哈达、※乌拉、※叶赫和※辉发四部的合称。“扈伦”又译“呼伦”、“忽喇温”。因皆从忽喇温南移,故称。居地大体南至太子河、浑河、纳阴,北达科尔沁、郭尔罗斯,东抵张广才岭,远达海滨,西接
布依族旧称。相传奉调而来,因身穿重甲,与“仲家”谐音,故名。实为黔地上著民族。详见“布依族”(466页)。
见“永陵”(635页)。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东安门外御河桥侧。为供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内馆监督1人,由六部保送司官由理藩院引见充补,一年一换,另额设大吏4人、小吏8人,每年十月初至次年二月三十日,专门
①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主,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国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18部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
金元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原为女真部落联盟组织形式,无定制,金朝建立前一年(1114),阿骨打(金太祖)定制:三百户为一谋克(女真语“百”,“百夫长”之意),十谋克为一猛安(“千”,“千夫长”之意),后
地名。简称乌拉。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顺治初年设城。城在松花江东。城周15里,4门。内有小城,周2里,东西各1门。中有土台,高8尺,周百步,为清代较早设城之一。旧为乌拉贝勒布占泰所居。康熙四十二年(1
?—1063辽臣。字乙辛。为辽太祖淳钦皇后弟※萧阿古只六世孙,丰国王※萧孝友子。史载其口吃,眼斜,卷发,伯父孝穆见之曰:“是儿状貌,族中未尝有。”及壮,魁梧桀傲,好扬人恶。 (《辽史》卷114)兴宗重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之统帅。僧俗各一人,无正副之分,通常以三品※扎萨充任,惟第一任俗职由俗官※噶伦擦绒兼任,事权较僧官为重。下设四品官一员,协其理事。下属有※代本、※如本、※甲本、※定本等,分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拓跋守寂孙,拓跋朝光子。唐贞元初任夏州刺史,贞元二年(786)为吐蕃进攻所逼率众退走。后任唐银州刺史。死于元和时(80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