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榔规

榔规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窃牛、粮食等,初犯罚银33两,再犯用火烧死;欠债不还者,亲属有责任代偿;租种田地,租佃者平分收获物;通奸男子要赔偿相奸者丈夫88两或99两银子;凡听任牲畜或家禽践踏或偷食农作物者亦要赔偿等等。民间关于田土、山林、婚姻等方面的纠纷,可由※寨老、※六方按照榔规条款处理,更多的采取说服调解使双方达成协议。制裁办法轻则罚款、开除“款籍”,重则处死。争执不下时,采用神明裁判之法决定。规约由各寨六方或寨老、族长等于※“议榔”(议事会)上共同协商议定。决定后向群众宣布,经群众认可始生效,方可执行。每年农历十月至次年正二月间开议榔会议一次。每次可按具体情况增减公约的内容。议榔会后,杀牛分食之,以示每户已知榔规内容。各地规约大同小异,罚款多少视各寨具体情况而定。苗族无文字记录其规定,而以唱歌形式世代相传,这种歌辞称为“理辞”或“议榔词”。

猜你喜欢

  • 杨九乍

    明代“凉山三雄”之一。彝族。万历(1573—1619)前期四川雷波头目。万历十五年(1587),伙同四川邛部土司(治今四川越西县东北)所属腻乃酋长撒假,黄螂头目安兴抢掠营丁、赖因、烟溪等地,掳去李永政

  • 北魏恭宗

    见“拓跋晃”(1359页)。

  • 松花江

    水名。中国大河之一,亦为黑龙江最大支流。今吉林省扶余县以上流段,又曰第二松花江,此以下至注入黑龙江处称第一松花江。以其全程或一段流程与嫩江作为一河见于史载的名称有:弱水(汉至晋对第一松花江与嫩江及同江

  • 布朗族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因地而异,有“布朗”、“阿瓦”、 “瓦”和“乌”等。他称“濮曼”、“孟”。主要分布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及澜沧、镇康、双江、耿马等地。人口82280人(1990年)。其先民在先

  • 却朱嘉措

    1738—1791清代西藏地区高僧。藏族。六世班禅※罗桑贝丹益希之兄,其母为拉达克土王女。为西藏噶举派红帽系第十世活佛。乾隆四十五年(1780),六世班禅于北京圆寂,在京王公大臣及蒙古汗王等馈赠、奉献

  • 笞公公

    保安族古老婚俗,流行于今甘肃积石山保安族地区。婚礼当天,女方部分青年人随男方迎亲者去男家,给新郎的父亲脸上涂抹锅黑表示祝贺:同时,把新郎的父亲请到女家,于院中坐定,此时,新娘的父亲迎出,向亲家问好。除

  • 方块壮字

    壮族历史上曾使用过的一种文字,壮语称之为sawndip,意思是“不成熟的文字”。其结构大致有下列数种:1,象形字——例如用一个像反写的拉丁字母h的图形象征一个拄着拐杖的人来表示“拐杖”的意思,念dwn

  • 吉兑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其庄园在藏绒。清乾隆十六年(1751)达赖喇嘛任命吉兑乃索南彭错与雪康巴同为阿里总管,该家族始入西藏贵族上层。道光二十七年(1847)有雪尼吉兑巴陪噶伦沙扎赴乍丫,咸丰三年

  • 横山羌

    党项羌部落名。一般用以称呼西夏军队中之横山羌兵,称“山讹”。其羌兵耐苦战,坚韧不拔,每战必为前锋。

  • 楚琥尔

    见“楚琥尔乌巴什”(23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