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萨
见“斛薛”(2084页)。
见“斛薛”(208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法坦河所。永乐七年(1409)四月,奴儿干鞑靼首领忽刺冬奴等65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所,与伏里其、乞勒尼2卫同时建立,据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伏答河流域。
清代蒙古八旗翻译考试名目。雍正九年(1731)开设,只限于蒙古旗人参加。凡已中翻译举人或文举人皆可应试。会试题目比满文会试题目略简,只翻译,不试文论。首题从满文《四书》、《理性》中出题,次题选满文奏疏
军屯方式之一。清代八旗官兵于边疆开垦地亩之称。康熙二十五年(1686),以反击罗刹入侵的凯旋官兵,移驻墨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市)、黑龙江(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老城)等地。前城令索伦、达斡尔官兵,后城令原
参见“马甲”(154页)。
官名。统军将领的称谓。名称始于五代,宋元因之。明沿其称。洪武八年(1375),改都卫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设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为省一级地方最高军事长官,综理司事,掌印信,统辖下属诸卫所
?—1132辽末皇亲。名又记作余睹、余笃、余都姑。契丹族。为天祚帝文妃※萧瑟瑟之妹夫。史载其慷慨尚义气。天庆年间,为金吾卫大将军、东路都统。九年(1119),领兵镇压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张撒八起义,擒
1647—171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穆都禄氏。喀尔图之子。初任骁骑校。康熙十年(1671),擢一等侍卫兼佐领。三十年(1691),奉命安辑喀尔喀蒙古归附人众,擢正白旗满洲副都统。三十五年(16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衙门的大管家。主要经管寨内财粮收支及牛场交的酥油。月工资6斗青稞,一般由大头人充任。任期长短不一,取斗决于土司的信任程度。多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和勒索财物。
西汉末年武陵郡蛮族起义首领。武陵郡酉阳(今湖南永顺)人。蛮族。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篡位后,绿林军、赤眉军起义,武陵地区蛮族受其影响,以田强为首在酉阳起义,势力迅速扩大到沅水东西两岸,有力地配合
见“虎尔哈部”(13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