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奴部
即“消奴部”(1933页)。
即“消奴部”(1933页)。
见“敌烈部”(1882页)。
亦称“栈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亭目授与住在交通线上的农民耕种,收获归耕者所有,不用缴纳粮赋,也不用服劳役,只需接待过往的亭目
哈萨克族三部之一。又称乌拉玉兹、乌拉玉斯(大玉兹)、大帐。 “大帐”或“大玉兹”,实际上势力较其余二部为弱。形成于哈萨克汗国时代。牧地主要分布于吹河、塔拉斯河流域及巴尔喀什湖南岸之七河地区。分辖乌孙、
北宋时西凉府(今甘肃武威)吐蕃六谷部首领潘罗支所建。潘罗支附宋抗击党项,屡受宋封赏。疆域北至今甘肃民勤县沙碛,西接甘州(今甘肃张掖),南至祁连山北麓,东南至今甘肃天祝一带。景德元年(1004),为阴附
①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如史载宋元符二年(1099)六月,西夏派遣宋朝的使臣中有德明雅卜裕木攀等人。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②(?—1732)清朝大臣
见“开圣丹宝”(215页)。
见“邵固”(1261页)。
元地方政区名。至元二十四年(1287)立辽阳等处行中书省,次年改东京路为辽阳路。因治所在古城辽阳(今辽宁辽阳市老城区)得名。领1县(辽阳)、2州(盖、懿)、1府(婆娑府,一作博索府,后废为巡检司)。辖
即“段功”(1692页)。
见“茹茹公主”(16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