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供奉的神像。最初供奉在大帐内,后来改供奉在小帐内。据说是成吉思汗异母弟力士别里古台的画像。1978年民工筑路时在依连陶勒盖地下3米处发现一椭圆形约半间房大的墓室,室内土台上放着一具头
见“儋耳国”(2516页)。
见“金满城”(1476页)。
清代新疆绿营兵屯田。康熙五十五年(1716)始置于巴里坤、哈密等处。乾隆二十二年(1757),经陕甘总督黄廷桂奏请,又以内地绿营兵在天山北路兴屯。后又扩及天山南路。所谓屯田兵,初为换防兵,后改携眷兵。
习惯法。鄂温克语音译,意为祖先传下来的习惯或古老的传统。流行于额尔古纳河使用驯鹿鄂温克人地区。它体现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大家均严格遵守。包括从生产到生活及宗教迷信等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如猎人打到鹿、犴后
元代都城。即今北京市。蒙古人称“汗八里”,意为“汗城”。原为金都城,名中都。元太祖十年(1215),蒙古军取之,复燕京旧称,作为统治汉地的据点。太宗六年(1234),置中州断事官,辖中原诸路。宪宗元年
突厥部落之一。又作弊剌、遏罗支。在突厥之北,地近北海(今贝加尔湖)。“马色皆駮,因以名国”(《新唐书·回鹘下》)。突厥谓“駮马”为曷剌,故亦名曷剌国。随水草驻牧,喜居山地,亦以马耕田,有胜兵三万。“虽
(1589—1642~43) ※黑山派和卓首领。本名玛木特·叶赫亚。※伊斯哈克和卓幼子。1596年,时年七岁半,被派往叶尔羌汗国主持教务,※马黑麻汗拜之为精神导师。是时实际主持教务者为大哈里发(代理人
官名。清代在西藏、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六品,给予印信、号纸。有的属于临时封赠,多数无印信,只颁给号纸或委牌,不世袭。管理本小支事务。供征调,随官军出征。
碑铭。乾隆十四年(1749)清高宗弘历撰。内记载在平定大小金川战役中,清军屡战屡败,皆因金川恃地险要,扼隘建碉,万夫难挡,地险碉坚,难取胜,故乾隆帝参酌国初旗人蹑云梯、肉搏登城等与明朝作战之经验,于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