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那淋屯新石器晚期文化遗址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中东乡所在地西约1.7公里的那淋屯台坡顶上。1962—1965年发现,1973年发掘。出土43件石铲,大部分通体磨光,切削面平整光滑。文化层的上部,有零星遗物,其中有些未经烧烤的废盘子。石铲放置很有规律,大多是几把并排放成一堆,刃部朝天,石铲与石铲之间,往往用废石铲或小石铲衬垫。未见使用的痕迹。学者推测,可能是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工作场地。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中东乡所在地西约1.7公里的那淋屯台坡顶上。1962—1965年发现,1973年发掘。出土43件石铲,大部分通体磨光,切削面平整光滑。文化层的上部,有零星遗物,其中有些未经烧烤的废盘子。石铲放置很有规律,大多是几把并排放成一堆,刃部朝天,石铲与石铲之间,往往用废石铲或小石铲衬垫。未见使用的痕迹。学者推测,可能是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工作场地。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一作敖尔布。满语音译。即鹿角兵。清代八旗汉军骁骑营中设此。以招鹿角,阅兵、临阵时,以掌鹿角进止、开合。鹿角,为一种防御设施,系用大木一,中分四段,各凿穿交叉两孔,再用木8根贯通之,而成笨重的障碍器具,
?—1759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将军傅尔丹次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授侍卫。雍正九年(1731),迁头等侍卫。十年,授蒙古正蓝旗都统。十三年(1735),驻防呼伦贝尔。乾隆四年(1
见“额克卫”(2531页)。
河流名。蒙古语意为黄水。也称白渠水。位于内蒙古中部,发源于凉城县蛮汉山,流经呼和浩特,入土默特左旗,汇于大黑河。明清时期为蒙古土默特游牧之地。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
金代女真姓氏之一。参见“乌延部”(334页)。
京语音译,意为“大家的山林”。京族对村寨公有山林称谓。解放前京族地区的山林多为村寨公有,由“翁村”(村长)派专人看管,主要作修建“哈亭”(安设神位和祖先牌位的地方)之用,村民不得随意砍伐。
书名。罗福苌、罗福颐撰,14卷。本书以元脱脱《宋史·夏国传》为基本史料,旁搜别史及有关史书记载西夏史事者约50余种为注,略仿裴注《三国志》例,不厌其详,并记其所从出。罗福苌始撰,稿未及5卷而病逝。其稿
见“达头可汗”(731页)。
约1819—1898清代画家。字牧山。安徽怀宁人。回族。书画家郑珊之弟。幼家贫。以从事商贩为生。利用闲暇,读书作画,与兄切磋技艺。尝至武汉、芜湖、扬州、黄山等地,游览山川,求师访友,学习各种绘画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