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厦驻瞻对地方官员。藏族。清同治七年(1865)任仔仲。光绪三年(1877)补放七品朗茹营官。四年升任六品仑宗营官。五年升补五品商上卓尼尔。十七年(1891),晋升四品小堪布。二十八年(1902),驻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节日。又称乌苏尔、阿舒拉。原是伊斯兰教什叶派教徒的祭典。为纪念穆罕默德的孙子侯赛音·伊本·阿里和哈桑·伊本·阿里殉难而举行。后演变为节日。当天,诵经作乐,超度父母亡灵。
藏语音译,即“农奴”。解放前藏族地区封建农权制度下的一个阶级,包括※堆穷”和※“差巴”两个等级。隶属于农奴主或封建主的生产者,占总人口的90%。没有土地,祖祖辈辈分别隶属于官家、贵族、寺院三大领主,固
?—1653清初蒙古王公。阿巴噶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后裔,布达什哩子。号巴图尔济农,初服属察哈尔部,后因不堪察部侵虐,依附喀尔喀。天聪三年(1629),遣使贡马于后金,
明代乌思藏地名。“领司奔”,为“仁蚌宗”之异译,即今西藏仁布。永乐十四年(1416),明中央政府于其地置※领司奔寨行都指挥使司。参见(2076页)。
即“乌春”(329页)。
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宫的尊号。亦称“国祖王”或“太祖王”。宫于汉光武帝二十九年(公元53)继位,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因年迈退位,此为其禅位后国人给予他的尊号。
清代汉籍文献对自浩罕赴新疆贸易的乌兹别克人的通称。又称“安集延回民”、“安集延回子”。其人大都于伊犁、喀什噶尔(今喀什)、乌什、叶尔羌(今莎车)等地经营茶叶、大黄、丝织品、玉石、珠宝、皮张等的贩运。先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
见“阿哈出”(12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