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失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所设※忽石门卫同作哈实玛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所设※忽石门卫同作哈实玛卫。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鄂济氏。原名瑚图灵阿。大理寺卿宜绵子。乾隆五十二年(1787)进士,由刑部员外郎改翰林院侍讲,累官左副都御史。嘉庆初,疏陈关税、盐课积弊;又请却贡献、停捐纳。居官有政绩,受嘉
元朝将领、诗人。蒙古克烈氏。炮手千户昔里吉思孙,兀都子。至元(1264—1294)中,袭职。从丞相伯颜攻宋,历拜武义将军、武德将军、本军总管。战中,不争掠金帛妇女,独取图书数百卷,允被俘儒士赎归。宋平
后赵海阳王石弘年号。334年,凡一年。
相传为西汉词赋家。字长通(一作叔通)。叶榆(今云南大理)人。或谓“牂牁名士”。学赋于司马相如,受作赋之法:“合纂组以成文,列锦绣而为质,一经一纬,一宫一商,此赋之迹也。赋家之心,包括宇宙,总揽人物,斯
即“独吉思忠”(1710页)。
清代藏族学者。道光八年(1828),著有《德格土司传》,详载德格地区(今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土司家族史,是研究该地藏族历史的重要史料,颇有声誉。有木刻版传世,版存德格印经院,共54版。1968年捷克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
契丹人使用的一种水陆两用交通工具。据宋人方勺《泊宅编》记:契丹“与中原为敌国。兵马略集,便有百万,多作大舟,安四轮陆行,以载辎重,遇塘水、黄河,则脱轮以度人马。”(卷10),不仅作战,亦日常用。出使契
契丹语音译。“通好”、“和好”之意。参见“斡勒”(2314页)。
碑铭。乾隆十四年(1749)清高宗弘历撰。内记载在平定大小金川战役中,清军屡战屡败,皆因金川恃地险要,扼隘建碉,万夫难挡,地险碉坚,难取胜,故乾隆帝参酌国初旗人蹑云梯、肉搏登城等与明朝作战之经验,于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