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志辑要
即(嘉庆)《广西通志》之辑要。13卷。清苏宗经辑录。详见“嘉庆广西通志”(2431页)。
即(嘉庆)《广西通志》之辑要。13卷。清苏宗经辑录。详见“嘉庆广西通志”(2431页)。
见“乌鲁古”(337页)。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管辖下。意为“新城”。清《西域水道记》等作阳巴勒噶逊。“巴勒噶逊”为准噶尔语,即“八里”,“城”之意。遗址在今新疆玛纳斯县西,玛纳斯河东里许处
瑶语音译,意为“瑶人”。旧时云南省金平的“平头瑶”、马关的“白头瑶”、河口及越南北部的“沙瑶”的自称。他们都认为“同出一家”,即源于广西。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山苏。原为地名,后演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峨山、新平、元江、双柏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见“拽刺”(1620页)。
我国广东省部分汉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分布在广东省怀集县西南部诗洞、永固、大岗、梁村、桥头等乡及封开县与上述地区毗连的长安、金装、七星等乡的部分村庄中。使用这种语言的约有七八万人。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官寨传达命令的人员。负责土司官寨来客的禀报,向※“叶什别”(小管家)领取缮食用粮,向土司或值日大头人报告百姓的诉讼及下达土司或大头人之仲裁。此职由7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多新氏。字可斋。隶镶白旗满洲。初参与镇压义军,出征数省,受超等伤一处,赏戴花翎,赐号哈丰阿巴图鲁。同治八年(1869),擢齐齐哈尔副都统。光绪五年(1879),调成都副都统。十三
即“伊特勿失可汗”(812页)。